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(huán)境保護標準
HJ □□□-2008
危 物(含醫(yī) 物)焚 置 施 性能 技 范
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erformance testing for hazardous waste (including medical waste)incineration facilities
(征求意 稿)
2008-□-□ 布 2008-□-□實 施
環(huán) 境 保 護 部 布
目 次
前 言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II
1 適用范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
2 范性引用文件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
3 和定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2
4 性能 的內容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3
5 性能 的程序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4
6 性能 的技 要求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6
7 性能 的 告 制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3
8 性能 的 量保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5
9 性能 的 和管理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 15
前 言
《中 人民共和國固體 物 染 境防治法》和《危 物 可 管理 法》等法律法 ,推 《危 物焚 染控制 準》 施,確保危 物(含醫(yī) 物) 焚 置 施安全 定運行, 范焚 置 施 運行及運行管理 程中的性能 行 , 制定本 準。
本 準 定了危 物(含醫(yī) 物)焚 置 施性能 的內容、程序及技 要求。 本 準由 境保 部科技 準司 制 。 本 準主要起草 位:沈陽 境科學研究院。
本 準 境保 部2008年□□月□□日批準。
本 準自2008年□□月□□日起 施。
本 準由 境保 部解 。
II
危 物(含醫(yī) 物)焚 置 施性能 技 范
1 適用范
本 準 定了危 物(含醫(yī) 物)焚 置 施性能 的內容、程序及技 要求。
本 準適用于危 物(含醫(yī) 物)焚 置 施 運行及運行管理 程中的性能
試,是 境保 主管部 、核 危 物 可 的重要依據。建 目竣工 境保
收、 督性 及企 自行 的性能 行 可參照 行。
2 范性引用文件
本 準內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條款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有效版本適用
于本 準。
GB 5085.1-7 危 物 準
GB 5468 爐煙 方法
GB 18484 危 物焚 染控制 準
GB 18918 城 水 理廠 染物排放 準
GB/T 211 煤中全水分的 定方法
GB/T 213 煤的 量 定方法
GB/T 384 石油 品 定法
GB/T 476 煤的元素分析方法
GB/T 11133 液體石油 品水含量 定法(卡 · 休法)
GB/T 17130 水 性 代 的 定 空氣相色 法
HJ/T 298 危 物 技 范
HJ/T 365 危 物(含醫(yī) 物)焚 置 施二 英排放 技 范
SH/T 0656 石油 品及 滑 中碳、 、氧 定法
SH/T 0704 石油及石油 品中氮含量 定法
危 物 可 管理 法(國 院令第 408 號)
1
下列 和定 適用于本 準。
3.1 危 物
指列入國家危 物名 或者根據國家 定的危 物 準和 方法 定的具 有腐 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 性和感染性等一種或一種以上危 特性,以及不排除具有以 上危 特性的固體 物。
3.2 焚
指焚化燃 危 物使之分解并無害化的 程。
3.3 焚 置 施
是指 籌 劃建 并服 于一定區(qū)域的危 物 置 施。
3.4 灼減率 指焚 殘渣 灼 減少的 量占原焚 殘渣 量的百分數。其 算方法如下:
P=(A-B)/A × 100%
式中:P— 灼減率,%;
A—干燥后原始焚 殘渣在室溫下的 量,g;
B—焚 殘渣 600℃(±25℃)3h 灼 后冷卻至室溫的 量,g。
3.5 煙氣停留
指燃 所 生的煙氣從最后的空氣 射口或燃 器出口到 面(如余 爐 器)
或煙道冷 引射口之 的停留 。
3.6 焚 溫度
指焚 爐燃 室出口中心的溫度。
3.7 燃 效率(CE)
指煙道排出氣體中二氧化碳 度與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 度之和的百分比。用以下公式
表示:
2
CE=[CO2]/([CO2]+[CO])× 100%
式中:[CO2]和[CO]——分 燃 后排氣中 CO2 和 CO 的 度。
3.8 焚 去除率(DRE)
指某有機物 焚 后所減少的百分比。用以下公式表示:
DRE=(Wi-Wo)/Wi × 100%
式中:Wi——被焚 物中某有機物 的重量;
Wo——煙道排放氣和焚 殘余物中與 Wi 相 的有機物 的重量之和。
3.9 性能
指 和 價危 物焚 置 施性能指 的 程。
3.10 準 物
指按照危 物焚 置 施性能 要求配置的危 物。
3.11 常 物
指危 物焚 置 施 置的或 置的主要危 物。
3.12 界條件
指 考 焚 施的極限運行條件而 定的運行參數,如最高溫度、最低溫度、有機 最大 料量、重金屬最大 料量、有機有害 分(POHCs)最大 料量、最大 物 料量等。
3.13 正常條件
指根據危 物焚 置 施的 技 參數, 定用于 持焚 置 施正常運 的
工況參數。
4 性能 的內容
4.焚1 置 施的性能 內容主要包括四 指 : 物特征指 、系 性能指 、煙氣
排放指 、 運行參數。
4.1.1 物特征指 包括有機有害 分(POHCs)含量;有機 含量;重金屬含量;氮、硫、
3
磷含量;含水量; 。
4.1.2 系 性能指 包括主要 POHCs 焚 去除率、燃 效率、煙氣停留 、焚 殘渣 灼 減率、重金屬去除率、 化 去除率、煙 去除率。
4.1.3 煙氣排放指 指 GB 18484 中 定的各 大氣 染物排放指 。
4.1.4 運行參數由Ⅰ、Ⅱ和Ⅲ三 參數構成。Ⅰ 參數 描述焚 工況并需 的 工 參數,受制于 物 料自 切斷系 ;Ⅱ 參數 物 料的特性參數, 有 的運 行 ;Ⅲ 參數 描述煙氣 化 運行的工 參數,其中的部分參數需要持 并與 自 切斷系 互 。
a)Ⅰ 參數包括焚 系 二燃室出口 溫度、煙氣急冷之前氧氣 度、煙氣急冷之前
煙氣流量、焚 爐最小 。
b)Ⅱ 參數包括 物 料量、重金屬 料量、有機 料量、POHCs 料量。
c)Ⅲ 參數包括急冷塔 出口溫度、煙氣 化 施入口氣體溫度、堿性物 入量、活
性炭 入量、布袋除 器的 差。
4.性2能 包括三種條件下的 ,分 是:
4.2.1 準 物在焚 爐最高溫度、重金屬最大 料量和有機 最大 料量條件下的性能 試(記為“測試 1”)。
4.2.2 準 物在焚 爐最低溫度、POHCs 最大料量和有機 最大 料量條件下的性能 試(記為“測試 2”)。
4.2.3 常 物在正常條件下的性能 (記為“測試 3”)。
4.危3 物焚 置 施 行 1、 2、 3 的性能 。
4.醫(yī)4 物焚 置 施 行 3 的性能 ,但可不 行焚 去除率、重金屬去除
率、 化 去除率的性能 。
5 性能 的程序
5.性1能 的程序包括前期準 、 劃 制、性能 、 告 制等四個 段。
5.前2期準 段
4
5.2.1 落 位人 及 分工,開展相 的技 培 。
5.2.2 制 安全生 制度、 位操作 程、事故 急 案。
5.2.3 行冷 和無 荷 ,保 各 能 達到 期的運行要求。
5.2.4 確定性能 所需的 助燃料、原材料(如活性炭、 粉)的種 及采 渠道。
5.計3劃 制 段
5.3.1 制性能 劃, 包括性能 目的、性能 內容、性能 條件、性能 方法及性能 度安排。
5.3.2 落 性能 機構(包括 機構)。
5.3.3 除企 自行開展的性能 外,性能 劃 境保 主管部 批。
5.性4能 段
5.4.1 測試 1 重點考察二燃室出口 溫度、重金屬 料量、有機 料量、重金屬去除率以 及 化 去除率。
5.4.2 測試 2 重點考察二燃室出口 溫度、POHCs 料量、有機 料量、焚 去除率以 及 化 去除率。
5.4.3 測試 3 根據 施 的主要 置 物種 、 置能力及正常運行條件, 行一定數 量常 物的焚 運行,考察 運行 定性、安全性。
5.4.4 委托有 的 機構 行 4.1.2 中煙氣停留 及 4.1.4 中Ⅰ、Ⅱ、Ⅲ三 運行參數 的 ,有條件的焚 施運 位也可自行 。
5.4.5 委托有 的 機構 行 4.1.2 中焚 去除率、燃 效率、焚 殘渣 灼減率、重 金屬去除率、 化 去除率、煙 去除率及 4.1.3 中 定的煙氣排放指 。
5.4.6 在焚 工況達到要求 分 行 物特征指 、系 性能指 、煙氣排放指 、
運行參數等 。
5.報5告 制 段
5.5.1 運行數據及 數據。
5
5.5.2 寫性能 告。
6 性能 的技 要求
6.標1準 物的配置
6.1.1 準 物的 足 要求。
6.1.2 準 物 境 小的本底 物。建 液體 物以 物油 主,固體 物以 生化 泥和 末 主。
6.1.3 至少加入兩種 定性好、毒性小且分析 方法成熟的 POHCs,其中至少一種 四 化碳,另外一種最好 用多 化合物,用以 定焚 去除率。POHCs 的最少加入量可 參照以下 算公式:
G1=C×Q/(1―0.9999)
式中:G1——有機有害物 的最少加入量,g/h;
C—— 足 所需的最小煙氣中 POHCs 的 度,g/Nm3;
Q——在煙氣 化 施出口 量的最大煙氣量,Nm3/h。
6.1.4通 加入四 化碳來 配 的含量,其 的加入量可參照以下 算公式:
G2=Q×C×35.5/(1-η)×36.5
式中:G2—— 的加入量,g/h;
η—— 去除率,%;
Q——在煙氣 化 施出口 量的最大煙氣量,Nm3/h;
C—— 排放煙氣中 化 的 度,g/Nm3。
最后通 的加入量 算四 化碳或其它含 有機物的加入量。
6.1.5 至少 通 加入 、 、汞三種重金屬的化合物來 配重金屬的含量(最好加入 、
、汞的氧化物),其加入量的 算方法可參照以下 算公式:
G3=C×Q/(1-η)
6
式中:G3——重金屬的加入量,g/h。
C—— 排放煙氣中重金屬的 度,g/Nm3。
η——尾氣 化 的重金屬去除率,%。
Q——在煙氣 化 施出口 量的最大煙氣量,Nm3/h。
6.測2 運行條件技 要求
6.2.1 測試 1 的技 要求
a)一段爐、二段爐爐溫保持在上限溫度(±20℃)區(qū) 內,上限溫度 根據焚 施
及無 荷 情況確定;
b)投入含有重金屬成份的 物 行焚 運行。根據焚 系 的工 或 運行情
況 定不同的 料速率,最低 料速率 不低于 最大 料速率的 75%,并 有不少于
兩個不同 料速率的運行 段。其中每個 料速率 段的 前 定運行 不少于 1h,
完成 3 次 的運行 不少于 4h。焚 煙氣 行二 英 , 前的 定運行
及 運行 按照 HJ/T 365 行。
6.2.2 測試 2 的技 要求
a)一段爐、二段爐爐溫保持在下限溫度(±20℃)區(qū) 內,下限溫度 根據焚 施 及無 荷 情況確定,但不得低于 GB 18484所 定的限 ;
b)投入含有 POHCs 的 物 行焚 運行。按照6.2.1中 b)的要求 行運行 。
6.2.3測試3的技 要求
a)一段爐、二段爐爐溫保持在正常溫度(±20℃)區(qū) 內,正常溫度 根據焚 施
及無 荷 情況確定。
b)投入常 物 行焚 運行。按照 6.2.1 中 b)的要求 行運行 。
6.測3 和 的技 要求
6.3.1 性能 內容及點位,如表 1 所示。
7
表 1 性能 內容及點位一 表
序號 | 類別 | 代 | 目 | 位 | 點位 | ||
A-a | POHCs 含量 | g | 物 存容器、 料口 | ||||
物特 | A-b | 有機 含量 | g | 物 存容器、 料口 | |||
1 | A-c | 重金屬含量 | g | 物 存容器、 料口 | |||
征指 | |||||||
A-d | 氮、硫、磷含量 | g | 物 存容器 | ||||
(A) | |||||||
A-e | 含水量 | l | 物 存容器 | ||||
A-f | 熱值 | Cal | 物 存容器 | ||||
B-a | 煙氣停留 | s | 煙氣急冷之前 | ||||
B-b | 重金屬去除率 | % | 煙氣急冷之前、煙氣排放口 | ||||
2 | 系 性 | B-c | 化 去除率 | % | 煙氣急冷之前、煙氣排放口 | ||
能指 | B-d | 焚 去除率 | % | 煙氣急冷之前、煙氣排放口 | |||
(B) | B-e | 燃 效率 | % | 煙氣急冷之前 | |||
B-f | 去除率 | % | 布袋除 器的 口和出口 | ||||
B-g | 焚 殘渣 灼減率 | % | 焚 系 排灰 | ||||
C-a | 煙氣黑度 | 林格曼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C-b | 煙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C-c | 一氧化碳(CO)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C-d | 二氧化硫(SO2)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C-e | 氟化 (HF)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C-f | 化 (HCl)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3 | 煙氣排 | C-g | 氮氧化物(以 NO2 計)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
放指 | C-h | 汞及其化合物(以 Hg 計)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
(C) | |||||||
C-i | 及其化合物(以 Cd 計)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C-j | 砷、 及其化合物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(以 As+Ni 計)2) | |||||||
C-k | 及其化合物(以 Pb 計)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C-l | 、 、 、 、 及其化合物 | m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(以 Cr+Sn+Sb+Cu+Mn 計)3) | |||||||
C-m | 二 英 | TEQ ng/Nm3 | 煙氣 化 施出口 | ||||
D-a | 焚 系 二燃室出口 的溫度 | ℃ | 二燃室出口 | ||||
D-b | 物的 料量 | g/h | 料口 | ||||
D-c | 重金屬的 料量 | g/h | 料口 | ||||
D-d | 有機 的 料量 | g/h | 料口 | ||||
D-e | POHCs 的 料量 | g/h | 料口 | ||||
4 | 主要運 | D-f | 煙氣急冷之前氧氣 度 | mg/Nm3 | 煙氣急冷之前 | ||
行參數 | D-g | 煙氣急冷之前煙氣流量 | Nm3/h | 煙氣急冷之前 | |||
(D) | |||||||
D-h | 活性炭的 入量 | g/h | 活性炭 口 | ||||
D-i | 煙氣 化 施入口的氣體溫度 | ℃ | 煙氣 化 施入口 | ||||
D-j | 布袋除 器的 差 | Pa | 布袋除 室出入口 | ||||
D-k | 堿性物 料量 | g/h | 干式脫酸塔 料口 | ||||
D-l | 急冷塔的 出口溫度 | ℃ | 急冷塔的 出口 | ||||
D-m | 焚 系 | Pa | 焚 爐 料口 |
a)測試 1 的 目包括表 1 中除 B-d、B-e、B-f、B-g、D-e D-g、D-h 、D-i、D-j 之
外的所有內容。
b)測試 2 的 目包括表 1 中除 B-b、B-e、B-f、B-g、D-c、D-k、D-l 之外的所有
內容。
c)測試 3 的 目包括表 1 中除 D-A、D-b、D-c、D-d、D-e 之外的所有內容。
8
6.性4能 方法
6.4.1 物特征指
確定焚 的運行參數,在 前 表 1 中所列的 A-a、A-b、A-c、A-d、A-e、
A-f 等 物特征指 , 的 物 品來自 前的 物 存容器,固 物、液 物的
采 方法按 GB5085.1-7 行。
定焚 系 的性能指 ,在 程中 表 1 中所列的 A-a、A-b、A-c 等 物特征指 ,采 點位 料口,固 物、液 物的采 方法按 GB5085.1-7 行。
a)POHCs 含量 定
POHCs 含量的 可根據 物的物理化學性 ,參照已 布的 境保 、化工、醫(yī)
等行 的 方法 行 。
b)有機 含量 定
1)固體 物中四 化碳的分析采用氣相色 法,其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度、
量保 按固體 棄物 與分析 價的有關 定 行。
2)液 物中四 化碳的分析采用 空氣相色 法,其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
度、 量保 按 GB/T 17130 有關 定 行。
c)重金屬含量 定
1) 物中砷的分析采用硼 化 -硝酸 分光光度法,其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
精度、 量保 參 GB 18918。
2) 物中 和 的分析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,其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
精度、 量保 參 GB 18918。
3) 物中 的分析采用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,其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
度、 量保 參 GB 18918。
4) 物中 的分析采用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,其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
度、 量保 參 GB 18918。
5) 物中汞的分析采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,其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度、
9
量保 參 GB 18918。
d)氮、硫、磷含量 定
物元素 分(氮、硫、磷)的 定,固 物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度、 量保 參 GB/T 476;液 物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度、 量保 參 SH/T 0656、
SH/T 0704。
e)含水量 定
固 物水分分析采用空氣干燥法,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度、 量保 參
GB/T 211;液 物水分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度、 量保 參 GB/T 11133。
f) 定
分析采用量 法,固 物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度、 量保 參 GB/T
213;液 物分析方法、分析 器、分析精度、 量保 參 GB/T 384。
6.4.2 系 性能指
a)煙氣中重金屬去除率 定
在煙氣急冷之前、煙氣排放口分 定煙氣的流量和煙氣中的重金屬 度,煙氣流量
的 定按 GB 5468 行,采 和分析方法按 GB 18484 行。煙氣中的重金屬去除率具體
算方法如下:
η=(Q×C1-Q×C2)/(Q×C1)
式中:η——重金屬去除率,%;
Q——煙氣量,Nm3/h;
C1——煙氣急冷前煙氣中重金屬含量,g/ Nm3;
C2——煙氣排放口煙氣中重金屬含量,g/ Nm3。
b)煙氣停留 定
在煙氣急冷之前 定煙氣流量及煙氣溫度,煙氣流量的 定按 GB 5468 行,煙氣溫 度采用 套的 偶 ,煙氣停留 具體 算方法如下:
10
T=V×273×3600/Q(t+273)
式中:T——停留 ,s;
V——二段爐有效容 ,m3;
Q——工況煙氣流量,Nm3/h;
t——二段爐焚 溫度,℃。
工況煙氣流量、二段爐焚 溫度取每個運行周期內有效 的最大 算。
c) 化 去除率 定
在煙氣急冷之前、煙氣排放口分 定煙氣的流量和煙氣中的 化 度,煙氣流量
的 定按照 GB 5468 行,采 和分析方法按 GB 18484 行。煙氣中的 化 去除率具
體 算方法如下:
η=(Q×C1-Q×C2)/(Q×C1)
式中:η——去除效率;
Q——煙氣量,Nm3/h;
C1—煙氣急冷前煙氣中 化 的含量,g/ Nm3;
C2—煙氣排放口煙氣中 化 的含量,g/ Nm3。
d)焚 去除率的 定
在煙氣急冷之前、煙氣排放口分 定煙氣的流量和煙氣中的 POHCs 度,煙氣流
量的 定按 GB 5468 行,采 和分析方法按 GB 18484 行。焚 去除率具體 算方法
如下:
DRE=(Wi-Wo)/Wi × 100%
式中:DRE——POHCs 的焚 去除率,%;
Wi——被焚 物中某有機物 的重量,g;
Wo—煙道排放氣和焚 殘余物中與 Wi 相 的有機物 的重量之和,g。
11
e)焚 殘渣 灼減率的 定
在焚 系 排灰 按 GB 5085.1-7 行 品的采集、保存和制 ,并按 GB 18484 行
定。
f)燃 效率的 定
在煙氣急冷之前,按 GB 18484 定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的 度,并 行燃 效率的
算。
g)煙 去除率的 定
在布袋除 器的 口和出口 ,按 GB 18484 定煙氣中煙 含量,煙 去除率具體
算方法如下:
η=(Q×C1-Q×C2)/(Q×C1)
式中:η——煙 去除率,%;
Q——煙氣量,Nm3/h;
C1——煙氣 化 施 口 煙氣中煙 的含量,g/ Nm3;
C2——煙氣 化 施出口 煙氣中煙 的含量,g/ Nm3。
6.4.3 煙氣排放指
在煙氣 化 施后,按 GB 18484 定表 1 中 定的 染物 度。 于排放煙氣中一
氧化碳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等 染因子的 也可通 焚 施安裝的在 器
行 ,但 在 器在性能 前必 校準。
6.4.4 主要運行參數
a)溫度參數的
一段爐、二段爐焚 溫度采用 套的 偶 ,急冷塔 出口、煙氣 化
施溫度采用 套的 阻 。
b) 料主要參數的
12
固 物在 料口 置 子秤稱量每次 物的 料量,液 物在 料口 置 子流
量 量 物的 料量, 量。通 料量和 料 算 料速率。
c)煙氣中氧氣 度 定
在煙氣急冷前,利用氧化 探 在 表 行 。
d)活性炭的 入量 定
在活性炭 料口 置 子秤稱量每次活性炭的 料量, 量。通 料量和 料
算 料速率。
e)布袋除 器的 差
在布袋除 器 出口 ,利用在 表 行 。布袋除 器的 差
布袋除 器 出口 的 平均 之差。
f)堿性物 料速率
在固 堿性物 料口 置 子秤稱量每次固 堿性物的 料速率, 于液 堿性物在 料口 置 子流量 量液 堿性物的 料量, 量。通 料量和 料 算 料 速率。
7 性能 的 告 制
7.性1能 工作概述
7.1.1 運 位名稱、法人姓名、性能 技 人、 系人及 、運 施地址及
、性能 的起止 。
7.1.2 焚 運行 施運行 模及主要工 流程 述。
7.1.3 性能 目的及主要 內容。
7.1.4 性能 的 準 物 成、常 物 及 的 物焚 量。
7.1.5 方法、采 方法、分析方法的 。
7.1.6 委托的 機構及委托的 內容。
7.運2行條件
13
7.2.1 匯總測試 1 的運行條件,具體包括焚 爐運行溫度、 物 料速率、重金屬 料速率、 的 料速率、焚 系 。
7.2.2 匯總測試 2 的運行條件,具體包括焚 爐運行溫度、 物 料速率、POHCs 料速 率、 料速率、焚 系 。
7.2.3 匯總測試 3 的運行條件,包括焚 爐運行溫度、 物 料速率、焚 系 。
7.2.4 明 運行條件與 劃運行條件的偏差及造成偏差的原因。
7.數3據整理
7.3.1 物特征參數分 行整理,包括 POHCs 含量;有機 含量;重金屬含量;氮、硫、 磷含量;含水量; 。
7.3.2 各工況的運行參數分 行整理,包括焚 爐溫度、 物 料速率、POHCs 料 速率、 料速率、煙氣中含氧量、焚 爐 。
7.3.3 通 算 各工況的性能指 分 行整理,包括焚 去除率、燃 效率、煙氣停留 、 化 、重金屬、 灼減率、 去除率。
7.3.4 各工況的煙氣排放指 的 數據分 行整理,包括煙氣黑度、煙 、一氧化碳、 二氧化硫、氟化 、 化 、氮氧化物、汞及其化合物、 及其化合物、 及其化合物、 、 、 、 、 及其化合物、二 英 。
7.數4據分析
7.4.1 對測試 1 中的 物特征、運行參數、性能指 和煙氣排放指 行系 分析,并 照
GB 18484,判定燃 效率、煙氣停留 、 灼減率、重金屬及 化 排放的達 情況,
其中煙氣中重金屬、 化 的 化能力及重金屬、 化 排放的達 情況是考 的重點。
提出焚 爐最高運行溫度、最大 物 料量及最大重金屬 料量、最大有機 料量的建
限 。
7.4.2 對測試 2 中的 物特征、運行參數、性能指 和煙氣排放指 行系 分析,并 照
GB 18484,判定焚 去除率、燃 效率、煙氣停留 、 灼減率、 化 排放的達 情
況,提出焚 爐最低運行溫度、最大 物 料量及最大 POHCs 料量、最大有機 料
量的建 限 。
14
7.4.3 對測試 3 中的 物特征、運行參數、性能指 和煙氣排放指 行系 分析,并 照
GB 18484,判定破壞去除率、燃 效率、煙氣停留 、 灼減率、煙氣排放指 的達
情況,提出焚 爐正常運行的主要運行參數限 。
7.性5能
在系 價 7.4 中數據分析 果的基 上, 合 價 焚 施的性能指 ,得出性 能 的 性意 ,并 通 性能 的焚 施提出Ⅰ 、Ⅱ 、Ⅲ 運行參數限 , 同 也 存在的 提出建 。
8 性能 的 量保
8.1 核 準 物的配置方法及配置 程,核 準 物和常 物采 方法、分析方法及 工作 。
8.2 校準焚 施原有的溫度 量、 量、流量 量、重量 量、在 等 表 和 量 ,核 運行條件的 。
8.3 核 各 煙氣排放指 的采 位置、采 方法及采 流程;校準煙氣流量及煙氣溫度 量 ;校準煙氣采 的流量 量 ;核 品的保存和制 方法,核 相關的工作 錄;核 各 煙氣指 的分析方法,校準各 煙氣排放指 的分析 器與 ,核 各 煙氣排放指 的采 及相關的 算 程。
8.4 核 焚 去除率、燃 效率、煙氣停留 、 化 去除率、重金屬去除率、 灼減率 等的 算方法,核 相關的原始數據 和 算 程。
8.5 系 核 原始的 準 物的配置 、常 物的分析 、運行條件 、焚 爐的 性能 、主要運行參數 、煙氣排放指 ,核 各相關指 的 算方法 及 算 程。
8.6 量 器 的法定校準和焚 施性能 機構的 量保 措施,也 作 本性 能 量保 措施的重要 成部分。
9 性能 的 和管理
9.1 性能 由危 物焚 置 施運 位 施,并接受相關 境保 行政主管部
的 督。
15
9.2 性能 中的系 性能指 及主要運行參數 委托具有相 的機構 行 ,有條 件的 置 施運 位也可自行 行 。
9.3 性能 中的 物特征指 、煙氣排放指 的 委托具有相 的 機構或
室 行 。
9.4 焚 施的性能 按批準的性能 劃 格 行,其 果作 危 物 可 核 或 的依據。
9.5 新建以及 技 改造的焚 施必 行性能 ,性能 告 由關 境保 行 政主管部 批后方可投入運行。
9.6 性能 作 境保 行政主管部 督焚 置 施運行的手段之一,必要 可 焚 置運 位 制 施。
16